為進一步正風肅紀,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1至7月查處的八起五個專項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2015年至2016年,上竹鎮中心村原黨支部書記陳新剛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同意申報避災扶貧移民搬遷對象,導致他人違規享受避災扶貧移民搬遷補助資金。2019年1月30日,給予陳新剛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二、2015年至2018年,鎮坪縣原農林科技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田錄平未按規定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默許配偶王某紅在自己管轄業務范圍內掛名入股注冊公司;不認真履職,提議虛報公益林建設項目驗收面積,對優勢產業扶貧園區項目實施監管不力,且未按規定主動申請回避與自己有利害關系人員實施的工程項目。2019年6月19日,給予田錄平同志黨內警告和政務記過處分。
三、2005年至2019年6月,華坪鎮團結村黨支部書記、護林員張安華利用他人土地實施退耕還林,自己領取補助。2019年7月15日,給予張安華同志黨內警告處分,退還其補助資金。
四、上竹鎮發龍村文書、扶貧互助資金協會會長謝道忠在受處分期間,發現其受處分前違規決策企業以農戶的名義在扶貧互助資金協會貸款。2019年7月18日,給予謝道忠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2016年底至2017年初,曾家鎮洪陽村黨支部黨員李泉華進行茶園改造時,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造成森林、林木毀壞,受到行政處罰。2019年1月31日,給予李泉華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六、2015年4月2日,華坪鎮尖山坪村村主任王聰未經許可,駕駛非營運車輛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受到行政處罰。2019年3月20日,給予王聰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七、2019年初,曾家鎮琉璃村黨支部黨員張世平因非法種植罌粟,受到行政處罰。2019年7月14日,給予張世平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八、2019年1月1日,城關鎮白坪村支委委員洪翔違規為其子操辦滿月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9年4月25日,給予洪翔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全縣各鎮、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遵規守紀,認真履職盡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五個專項問題,尤其是扶貧領域和涉黑涉惡問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繼續加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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